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意见
(潍政发〔2010〕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积极推行森林健康新理念,保护来之不易的生态建设成果,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
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危害森林、林木和林木种子正常生长并造成经济损失的病、虫、杂草等有害生物,其造成的危害被称为“不冒烟的森林火灾”。近年来,全市每年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在50万亩以上,且有逐年增加趋势,特别是美国白蛾危害越来越严重,对全市生态安全构成了较大威胁。加强防控工作是有效遏制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的迫切需要,是保护生态建设成果、推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减轻灾害损失、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出口贸易、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既是林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三农”工作乃至整个经济工作的重要一环。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清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发展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危机感、责任感和自觉性、主动性,组织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切实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
二、多措并举,全面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控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按照“突出重点,分区治理,属地负责,联防联治”的原则,重视自然控制作用,综合运用各种防控方法和技术,实行科学防控,综合治理,努力将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控制在经济危害水平以下。
(一)科学造林营林。
1.选用良种壮苗。加强抗病虫害树种、品种的选育引种和繁育工作。坚持适地适树原则,优先选择优良乡土树种,特别是抗病虫害能力强的树种进行造林。
2.营造混交林。合理安排树种搭配比例和配置方式,避免规模化营造纯林,大力营造混交林,积极培育近自然森林,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充分利用地形、地貌等自然屏障和某些树种及植物抵御、引诱害虫的特性,因地制宜设置有害生物隔离带、缓冲带和诱捕带。
3.合理确定造林密度。根据造林树种和培育目的,按照造林技术规范设计确定合理造林密度,保证林木良好生存空间,促进健康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