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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意见


  4.加强栽后抚育管理。造林后,及时跟上培土、固定、修剪、施肥、浇水、打药等措施,培强树势。及时清理病树、风倒木、风折木和死树、枯立木及枯枝落叶。

  5.配套水利道路设施。规划建设好水利、道路等造林配套设施,便于林木浇灌、苗木运输、机械营林、病虫防治等作业。

  (二)落实综合技术措施。

  1.强化植物检疫。对带有检疫对象的商品和物资,采取禁运、就地销售、立即烧毁等强制性措施,杜绝林业有害生物传入或传出。严格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证制度,加强种苗质量检验、检疫和监管,异地调运林木种苗严格进行现场检疫。

  2.加强监测预报。完善监测体系和监测手段,构建市、县、乡三级骨干监测网络,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预测预报,及时掌握其发生发展动态,为科学防控提供依据。

  3.开展物理防治。广泛应用简单工具及光、电、辐射等技术,捕捉、打落或击杀害虫,摘卵块或蛹茧,剪除网幕或感染枝干,翻土捉灭地下害虫。按照害虫活动时期并结合天气状况,利用害虫趋性,使用黑光灯等灯光诱杀;利用新鲜树叶、杂草或树干束草、根际堆石等,人工设置类似栖息环境进行潜所诱杀;在害虫飞翔繁殖期,将林中被压木或其它无价值立木伐倒放置林中,供害虫产卵寄居,待新一代幼虫全部孵出后剥下树皮就地销毁,进行饵木诱杀。用适当温度热水浸种或在烈日下暴晒种子等办法,消灭种实或木材内部的有害生物。

  4.推广生物防治。保护寄生蜂、异色瓢虫、螳螂、蜘蛛、燕子、啄木鸟等天敌,在桑蚕、虾蟹、蜜蜂养殖等化学防控敏感区优先进行防控;利用苏云金杆菌、白僵菌等各种病原微生物进行防控。利用蜕皮激素、保幼激素和性信息素等防治害虫,实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生态调控。

  5.适度化学防治。根据有害生物和树木的生物学特性,结合天气条件,科学选择药剂、确定合适剂量、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进行适度化学防治。坚持轮换用药,合理复配混用农药,延缓有害生物抗药性的产生。提倡使用灭幼脲、除虫脲及植物源农药等高效、低毒生物制剂防治林业有害生物。

  6.适时飞机防治。提前搞好虫情测报,选准飞防时机,做好相关工作。注意对蚕桑、虾蟹、蜜蜂、蚂蚱养殖区等用药敏感区及早介入,提出躲避措施,减少次生灾害发生。飞防后及时采取综合措施对防控效果差的区域进行补防。

  (三)合理采伐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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