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因地制宜培育特色
(一)打造环首都城市群。利用北京国际交往和对外开放平台,抓住首都职能转型的有利时机,扩大对接北京的广度和深度,建设环首都新型城市群。继续壮大环首都中心城市的规模和实力,打造一批有效利用北京人才、资金、信息和市场资源的产业园区,建设一批服务首都、各具特色的生活基地,培育一批高质量、有实力的环首都新城。同时,加快构筑环首都休闲旅游产业带,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县城扩容升级,增强承接北京产业转移、实现区域协作发展的能力。
(二)建设沿海城市带。沿海地区充分发挥秦皇岛港、唐山港(京唐港区、曹妃甸港区)、黄骅港的交通和资源等优势,以沿海交通走廊和产业带为依托,统筹港口、港区、港城空间资源,建设环渤海新型城市发展带。全面增强中心城市功能,推进新城新区快速发展,加快沿海各县(市)开发建设,提升城市外向度和对内陆腹地的辐射带动能力。
(三)发展山前特色城镇。抓住东出西联通道建设、京津冀高速铁路和高速公路网建设的新机遇,统筹中心城区与毗邻城镇、产业集聚区的协调发展,积极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加快建设“大西柏坡”等山前地带经济圈,着力提升承德等地休闲旅游城市功能,打造山前休闲旅游产业带;整合各类工矿型居民点,积极发展接续产业,高标准建设资源工矿型城市;重点支持一批有条件的县(市)、县城加快发展,为城市化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四)加快沿交通干线新兴城镇建设。沿京广京沪高速铁路、京珠京沪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的中小城市,强化与高速铁路站场、高速公路出入口之间的衔接,充分利用快速便捷的交通优势,大力发展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城市快速发展创造条件、提供支撑。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规划水平。全面放开规划市场,引进国内外顶级队伍和大师参与规划设计,高标准开展新一轮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修编,重点搞好环首都城市群、冀中南城市群和沿海城市带规划。切实加强区域产业布局、综合交通、生态环境等专项规划,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搞好规划衔接,提高规划水平;着力完善相关技术导则和管理规定,积极开展重要地段和重要项目等方面的城市设计;积极推进数字规划建设,健全规划设计决策机制,严格规划编制和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