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商务事业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吴仪副总理2003年就提出“商务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走在国务院各部门前面,要起带头作用”的要求。部党组对我部信用体系建设很重视,要求加快推进有关工作。薄熙来部长在推进商业企业分等定级、品牌万里行、万村千乡工程等工作中多次提出,要突出商业诚信建设的内容。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了我们自己的工作,才有可能会同有关部门一起推动更大范围的、涉及整个经济领域的诚信建设工作。
2003年机构改革组建商务部,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对我部的要求是很高的。就我部职能而言,统筹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毫无疑问需要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做保证,需要良好的信用环境做支撑。所以,加快推进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是新时期商务工作的客观需要,是商务部门改革监管方式,提高履行职责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商务工作职能的内在要求。推动这项工作,对于促进国内外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国内贸易需求的扩大、政府职能的转变以及和谐商务的构建等多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今年我部工作贯穿的一条主线就是要落实中央提出的“促消费,减顺差”的要求。如果缺乏诚信的市场环境,人们就会失去消费信心。所以,商务领域的信用建设是与整个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的大事,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大背景下的重要任务。
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在各自的监管领域都开展了相应工作。工商总局出台了《
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建立了600多万户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根据企业的守法守规状况,明确了在市场监管中相应的激励、预警、惩戒和淘汰机制;人民银行已建立了全国联网的企业和个人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覆盖了5亿多自然人和82%的企业信贷总额;海关总署对在册的近40万家企业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将企业划分为A、B、C、D四个类别,定期公布诚信企业“红名单”和失信企业“黑名单”;建设部建立了具有一级资质的企业信息数据库和信用档案系统,连续记录企业的守法守规和履约状况;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等部门的信用监管工作也都有很大的进展。对比其他部门所开展的工作,我们必须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尽快适应新形势对我们工作的要求,加快推进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