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加大对“散机”的治理力度。“散机”是指不参加跨区作业队、没有明确作业地点、盲目外出流动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近两年来“散机”有愈演愈烈之势,严重冲击正常有序的机收市场,甚至引发连锁反应,造成整个收获作业市场的供需失衡,影响收割进度,损害了机手和农户双方利益。各地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散机”的管理,不得给“散机”发放《作业证》,从源头上禁止“散机”外出作业。对于盲目流动作业,扰乱跨区作业秩序的“散机”,由作业地的农机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其违规行为,并纳入当地农机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统一编队后参加作业。跨区作业的供需双方要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实际需求确定引进或派出联合收割机的数量和作业任务,避免出现重复引进、盲目派出情况,切实提高跨区作业合同兑现率。
三要打击随意上路“拦机、截机”行为。联合收割机安全顺利转移是跨区作业顺利进行的关键。跨区作业队在进行长距离转移时,要统一编队,合理安排路线,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服从公安交警指挥。各地农机管理部门特别要做好主要交通道路沿线的跨区作业政策宣传工作,教育群众不得随意上路拦截、扣留过境的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领导的重视,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上路砸抢机车、拦劫敲诈机手的不法行为。以县(市)为单位,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在哪个路段出现“拦机、截机”现象,就由哪个县(市)的农机管理部门负责牵头解决,及时化解矛盾,避免“三夏”大忙季节群体事件的发生。
四要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教育和检查。跨区作业期间是农机事故的多发期,农机管理部门要在跨区作业前组织技术人员深入乡村对联合收割机进行年度检验和维修保养,确保机车的技术状态完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要对参加跨区作业的驾驶员和辅助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其驾驶操作技术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跨区作业期间,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农机执法检查,纠正和处理违章作业,消除农机事故隐患,维护农机安全生产秩序。联合收割机驾驶员要严格按照有关农机作业质量标准和《
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有关安全生产要求进行作业,严禁疲劳驾驶或疲劳作业,严禁拼装、劣质和安全技术不合格的联合收割机参加作业。
四、加强跨区作业的组织领导,努力扩大水稻跨区机收的规模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