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通过制订各科目课程标准规定高中课程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四、课程实施与评价
1.合理而有序地安排课程
高中一年级主要设置必修课程,逐步增设选修课程,学生可跨班级选修;高三下学期,学校应保证每个学生有必要的体育、艺术等活动时间,同时鼓励学生按照自己的兴趣和需要继续修习某些课程,获得一定学分,也可以安排总复习。
学校在保证开设好所有必修模块的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制定开设选修课程的规划,逐步开设丰富多彩的、高质量的选修课程。
为加强集体主义教育,发展学生的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高中三年以行政班为单位进行学生管理,开展教育活动。
2.建立选课指导制度,引导学生形成有个性的课程修习计划
学校要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建立行之有效的校内选课指导制度,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学校应提供课程设置说明和选课指导手册,并在选课前及时提供给学生。班主任及其他教师有指导学生选课的责任,并与学生建立相对固定而长久的联系,为学生形成符合个人特点的、合理的课程修习计划提供指导和帮助。学校要引导家长正确对待和帮助学生选课。
学校要鼓励学生在感兴趣、有潜能的方面,选修更多的模块,使学生实现有个性的发展。
3.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
学校应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鼓励教师针对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开展教学研究,重视不同学科教师的交流与研讨,建设有利于引导教师创造性实施课程的环境,使课程的实施过程成为教师专业成长的过程。学校应与教研部门、高等院校等建立联系,形成有力推动课程发展的专业咨询、指导和教师进修网络。
4.充分挖掘课程资源,建立课程资源共享机制
为保障高中课程的实施,学校应加强课程资源建设,充分挖掘并有效利用校内现有课程资源。同时,大力加强校际之间以及学校与社区的合作,充分利用职业技术教育的资源,努力实现课程资源的共享。
学校课程的开发要因地制宜,努力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注重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与成人教育的融合与渗透。农村地区的高中学校要结合农村建设和发展的实际开发课程资源。
学校课程既可以由学校独立开发或联校开发,也可以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开发;要积极利用和开发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课程资源,建立广泛而有效的课程资源网络。
5.建立发展性评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