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遗址博物馆预防性保护关键技术与古代建筑传统工艺科学化研究》等2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第三方评估咨询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办博函〔2012〕192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管理,提高管理质量和水平,确保项目绩效,我局决定对《遗址博物馆预防性保护关键技术与古代建筑传统工艺科学化研究》和《文化遗产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与产业化应用示范》等2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进行第三方评估咨询工作。根据《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第三方机构评估咨询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采取公开申请、择优选择的方式确定第三方评估咨询机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课题及补助经费
(一)《遗址博物馆预防性保护关键技术与古代建筑传统工艺科学化研究》共分为《遗址博物馆环境监测调控关键技术研究》等5个课题(详见附件1),本次第三方评估咨询分为2个方向开展申报:
1.遗址博物馆及出土文物保护关键技术研究(工作任务:针对课题1、2、3),补助经费49万元;
2.古建筑传统工艺科学化研究(工作任务:针对课题4、5),补助经费23万元;
(二)《文化遗产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与产业化应用示范》共分为《数字博物馆多媒体信息支撑平台》等4个课题(详见附件2),本次第三方评估咨询以文化遗产数字化技术研究1个方向开展申报,补助经费56万元。
二、评估咨询工作内容及要求
包括:对支撑计划课题的执行情况、组织管理、配套条件落实、经费管理、预期前景和课题绩效等进行独立评估,并为国家文物局对支撑计划课题的管理决策提供咨询意见。第三方机构应定期组织专家对课题的执行计划和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咨询,指出存在的问题,考察并分析原因,撰写评估咨询报告,并按时提交国家文物局。
评估咨询工作周期为2012年4月至课题结项。
三、申报受理
国家文物局科研课题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课题办”)负责申报受理工作。
请各申请单位于2012年4月9日下午16时前,将申报材料一式7份寄至课题办(电子版同时发至ktb@sach.gov.cn),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文物博物馆单位和专门从事科技评估咨询业务的科技服务机构。
(二)申请单位组建的评估咨询专家应当符合《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第三方机构评估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
(三)申请单位须填写《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评估咨询机构资格认定申请书》,并按有关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刁道胜 刘刚
联系电话:010-84642070 59881629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甲2号文博大厦1314室
邮编:100029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1:
“遗址博物馆预防性保护关键技术与古代建筑传统工艺科学化研究”项目及课题简介
一、项目简介
“遗址博物馆预防性保护关键技术与古代建筑传统工艺科学化研究”项目包括不可移动文物如遗址博物馆遗址本体保护、出土古尸保存、遗址博物馆环境监测与调控等难点问题;也包括另一重要类别不可移动文物--古代建筑的保护问题,特别是古代建筑营造传统工艺、传统材料科学化、科学传承的问题。
按照“预防性保护”的理念,通过对典型遗址博物馆的现状调查,梳理遗址博物馆环境与病害的主要问题,确定影响遗址博物馆文物病害产生、发展的主要环境因素;分别针对一处开放式、一处封闭式遗址博物馆,在遗址博物馆环境与文物病害关联研究、环境关键要素调控试验的基础上,集成研究适宜遗址博物馆的环境监测与调控的技术、遗址文物本体保护技术、创新出土湿尸保存分子水平检测技术手段,完善基于“整体-细胞-分子水平”的三级保护模式;集成研究遗址博物馆建筑设计并成型导则,构建适合我国遗址博物馆的预防性保护技术体系。
针对古代建筑传统工艺的科学化研究和科学传承问题,利用现代科学方法,对中国古代建筑传统工艺中的核心内容,即营造设计、榫卯节点、砖瓦铺砌等传统技术,以及古代建筑砖瓦、灰浆材料的制作或处理技术,进行科学化研究。包括采用科学手段进行科学调查和规范记录;探讨所用材料、工具及工艺流程的科学原理,建立科学性评价体系;在现代科学基础上开展改良和优化研究,完善原材料的科学处理或配方,优化工艺流程,复员某些失传的工艺,起草木构建筑代表性传统工艺的操作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研发基于传统工艺原理的新材料、新技术;完成应用示范的典型案例等,以促进中国古代木构建筑传统工艺的传承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