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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遗址博物馆预防性保护关键技术与古代建筑传统工艺科学化研究》等2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第三方评估咨询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按照科学、客观、独立、保密的原则开展评估咨询工作;
  (二)跟踪了解课题的进展情况,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家文物局汇报;
  (三)定期组织专家开展评估咨询活动,并按合同要求提交评估咨询报告。
  第十七条 课题承担单位和参与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的评估咨询工作,按时参加第三方机构组织的评估咨询活动,并根据第三方机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二)及时通知第三方机构参加课题承担单位或参与单位组织的与课题有关的会议,并提供会议纪要。
  第十八条 第三方机构若有以下行为的,由国家文物局给予通报批评、减扣或追回课题评估咨询经费、中止评估咨询委托等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交由相关部门处理,追究其相应责任。
  (一)未经国家文物局科技主管部门批准,转让评估咨询业务;
  (二)未经国家文物局科技主管部门许可,将评估咨询报告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或公开发布;
  (三)未经国家文物局科技主管部门和课题承担单位的同意,将所评估咨询课题的有关文件和资料以任何方式提供予他人,或利用评估咨询活动得到的非公开技术秘密为本机构或他人谋取私利;
  (四)故意损害国家文物局、课题承担单位、课题参与单位的相关权益;
  (五)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
  第十九条 课题承担单位或参与单位若有以下行为的,国家文物局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相应处理。
  (一)不按第三方机构要求提供评估咨询的相关资料和信息;
  (二)不配合或无故阻挠第三方机构的评估咨询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4: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评估咨询机构资格认定申请书

  申请书编号:

  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评估咨询机构资格认定申请书

  申请单位:     (打印、盖章)
  申 请 人:     (打印、签字)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国家文物局
二ΟΟ七年编制


  填表说明

  一、说明
  1. 填表前请认真阅读《国家文物局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第三方机构评估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2. 请按照“填写注意事项”的要求,真实、准确、清晰的填写申请书各栏目内容。
  3. 本申请书报送一式7份,其中1份为原件,6份为复印件。均用A4复印纸,左侧装订成册。
  二、填写注意事项
  1. 封面上方“申请书编号”代码框申请人不填,其它栏目由申请人填写。填写内容涉及到外文词汇,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字母。
  2. 凡栏目填写内容较多,可按照当页格式增加续页。
  3. 专家是指申请单位拟聘请的参与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评估咨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专家资格应符合《国家文物局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第三方机构评估咨询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的。经专家本人签字后为同意参与申请,否则视为无效。
  4. 曾承担课题情况中填写申请人和专家主持或参与过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或国家文物局的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项目。课题类别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或“文物保护科技课题”填写。
  5. 申请书后需附有财务专家相关的执业资格证明复印件。

申 请 人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照片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专业职务

 

学位

□博士□硕士□学士□其他

研究领域

 

其它信息

□院士 □博导 □博士后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工作单位

 

申请单位

名 称

 

地 址

 

单位类型

□研究机构 □高等院校 □科技服务机构 □其他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申请评估课题

 

所属计划项目

 

专 家 名 单

专家

总数

其         中

专业技术人员

财务管理人员

科技管理人员

姓 名

性别

年龄

专 业

从业时间(年)

职称

工 作 单 位

       
       
       
       
       
       
       
       
       
       
       
       
       
       
       

曾承担课题情况

姓  名

课题名称

课题类别

批准单位

立项时间

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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