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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国测谎技术研究的进展及法律态度

  

  │1.CQT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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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linton, et al.(1984)(剔除使用 │2 │100 │0 │0 │13 │85 │15 │0 │


  

  │反测谎措施的案例)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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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ons, et al.(1994)(只用传统的 │20 │70 │20 │20 │20 │75 │10 │15 │


  

  │CQT技术)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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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orowitz, et al.(1994) │15 │53 │20 │27 │15 │80 │13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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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ircher&Raskin(1988) │50 │88 │6 │6 │50 │86 │6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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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dlesny&Raskin(1978) │20 │70 │15 │15 │20 │90 │5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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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dlesny&Truslow(1993) │72 │69 │13 │18 │24 │75 │4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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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askin&Hare(1978) │24 │88 │0 │12 │24 │88 │8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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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vner, et al.(1979) (剔除使用 │24 │88 │0 │12 │24 │88 │8 │4 │


  

  │反测谎措施的案例)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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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227 │77 │10 │13 │190 │84 │8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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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验室研究情况 │有罪的情况 │无罪的情况 │


  

  │ ├──┬───┬───┬───┼──┬───┬───┬─────┤


  

  │ │个数│正确率│错误率│不确定│个数│正确率│错误率│不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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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DLT研究(Horowitz et aI. (1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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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统的CQT实验情况 │15 │53 │20 │27 │15 │80 │13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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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用与个人经验相关的DLT │15 │73 │13 │13 │15 │87 │0 │13 │


  

  │重复上述实验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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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用微差DLT重复上述实验 │15 │54 │20 │26 │15 │67 │13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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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采用RIT │15 │100 │0 │0 │15 │20 │73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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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GKT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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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vidson(1968 ) │12 │92 │8 │ │36 │100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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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onts, et al. (1994) (剔除采用反 │10 │80 │20 │ │10 │90 │10 │ │


  

  │测谎措施的案例)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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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ykken(1959) │37 │86 │14 │ │12 │100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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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dlesny&Raskin(1978) │10 │90 │10 │ │10 │100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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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eller, et al.( 1987 ) │47 │85 │15 │ │40 │100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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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116 │86 │14 │ │108 │99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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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表2,有三点要注意:(1)具体的测谎实验按照测试的目的可假设分成两大类,一种类型集中在“特定的事件”,典型的如犯罪事件;另一种类型是“背景信息”测试,如过去一段时间的行为。第一类在刑事调查中运用较多,第二类则主要运用于民事调查。例如,雇用员工以前可能会用到这类背景信息的测试。美国国会在1988年通过了《雇员测谎保护法案》,限制对雇员进行相关背景信息的测试。尽管如此,在联邦、州和当地政府一级,对雇员进行雇前行为危害评估的测试,仍然是比较普遍的现象。其原因在于,“根据伊利诺伊州、俄亥俄州、马里兰州和佛罗里达州四个州3 576个警员候选人进行雇前行为危害评估测试,发现其中58%的候选人在雇前具有种种劣迹,如从事过盗窃、抢劫、贩毒、贿赂、性暴力的活动,因而不适合当警察”,{24}因而雇员雇前行为危害评级测试,仍然是确保雇员能够胜任相关工作的重要手段。表2中的CQT技术研究,主要针对第一种类型,而DLT技术研究,则主要针对第二种类型。(2)在已知个体真实情况的条件下,CQT技术的准确率在77%-84%之间,{25}同时存在10%的错误率和10%左右的不确定性。这是全美社会科学委员会综合CQT技术8个高质量的试验研究成果,提出的比较客观的看法。(3)DLT技术的实验室研究,以霍罗威茨教授的成果为代表,他将DLT技术与CQT, RIT进行对比研究,表明与个人经验相关的直接诱导说谎提问技术,对于提高传统CQT技术的阳性正确率有显著作用(见表2第二部分左半部分数据),但是对于如何减少CQT“固有的”阳性错误率似乎未见提及(见表2第二部分右半部分数据)。此外,美国辩护委员会认可了另外三组有关DLT的研究成果,这些成果具有一些军用或者国家安全目的。其中一组表明DLT的阳性正确率在79%。{26}(3 )GKT的实验室研究表明,似乎GKT技术的准确率要高一些,在86%-99%之间。不过,由于缺乏相关权威机构的认证,是否具有研究者表明的那么高的准确率,是个疑问。此外,赞成CQT技术的查尔斯·R.杭特斯和戴维·C.拉斯金教授认为,GKT技术阴性错误要高于阳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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