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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研究范式的本土化转变


  中医学理论认为,人的行为是受精神,心理,身体和环境综合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和体质决定了人的行为,这一观点早就在几千年以前就在传统中医经典论著中可以找答案,如果说探寻研究方法理论的鼻祖,我们比西方早了几千年。中医秉承“天人合一 ”和天人相应 ”的整体辨证论治观。认为人与自然界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即“天人合一”、“天人相应”。人的生命活动规律以及疾病的发生等都与自然界的各种变化(如季节气候、地区方域、昼夜晨昏等)息息相关,人们所处的自然环境不同及人对自然环境的适应程度不同,其体质特征和发病规律亦有所区别。因而从不孤立地看待某一生理或病理现象,而多从整体的角度来对待疾病的治疗与预防,特别强调“整体观”。[4]主要有精气学说,阴阳五行学说,脏器学说,精气学说等等。中医通过望闻问切来诊断疾病。在中医看来,什么样的体质有什么样的疾病,必然有什么样的行为表现。比如,阳虚体质怕冷,手脚冰凉。心情紧张时搓手,走路等等。再比如,肝火旺的人易怒,人正午的时候肝火最旺,也最容易吵架,这个时候可能就是纠纷,犯罪行为的易发期。再比如,一些外地的农民工,由于长期两地分居,体质为脾虚,肾阳虚的,再加上长期工作环境的孤独,容易产生性冲动,一到了晚上无所事事,很可能产生性冲动。因为没有强有力的外部约束,可能就会产生性冲动,实施性犯罪。据考察,美国社会很多sm迷恋着多为脾虚,肾阳虚者,不能不说明身体影响情绪和心理,进而决定行为特征。在笔者看来,如同提特斯所言,寻求医学和犯罪心理学的对话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然而,西医若要实现上述目标,困难重重。因为西医治病治疗的是毒瘤,是已病,是果实。而中医治疗的是毒果产生的土壤,通过协调身体与环境的行为,任内脏腑的机能,达到内外环境的统一。对于上述疾病犯来说,调节好身体,很大程度上抑制了犯罪冲动和欲望。对于社会来说,本来就具有预防犯罪的目的。
  

  再比如,大多数暴力犯罪分子面相狰狞,具有相似的眉毛,脸型,嘴型,面色,皮肤的纹路等相貌特征,中医学已经能够从人的面目相色判断什么样的疾病呈现什么样的面部相貌和五官特质。这些资料如果能够运用中医学原理推进一步,用来分析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健康状况研究,将非常有意义。从这个角度,对不同体质犯来说,调节健康状况的过程,就是预防犯罪的过程,培养积极健康心理和健全人格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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