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制度改革的成功有赖公众参与
王占阳
【摘要】有一种观点认为,现阶段应当着重解决民生问题,以后再解决民主问题。本文则着力证明,没有民主就无法解决民生问题,所以政治体制改革已是当前的迫切需要。
【全文】
分配制度改革之难,首先就在于推出公正合理和具有可操作性的重大改革方案非常难。面对分配制度改革,以往那种闭门策划、然后再以自上而下的命令加以推行的改革方式,显然已经远不能解决问题了。与以往一切改革不同,分配制度改革取得成功的一项基本条件,就是必须有广泛、持续、有力的公众参与。我国的改革最初是在自上而下的强势推动下逐步展开的。这种方式当时确曾有利于启动和推进最初的改革开放。但到分配制度改革阶段,这种自上而下的改革动力已大大减弱,以至如果没有来自社会的自下而上的有力参与,没有这种新兴改革动力的有力介入,分配制度改革就会寸步难行,而且根本无法取得决定性的成功。这就初步表明,到分配制度改革阶段,不仅分配制度本身需要改革,而且政治体制及其自然形成的闭门策划、内部博弈、命令执行的传统改革方式也已不能适应分配制度改革的现实需要了,因而这种改革方式也已必须被改革了。而对这种改革方式的民主改革本身就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使这一名为“分配制度改革”的改革不能不成为集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于一身的综合性改革。
进一步看,导致分配制度改革必然有赖于广泛、持续、有力的公众参与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从宏观上看,分配制度问题就是政府、企业、居民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问题。利益关系的变动不仅取决于生产力、经济规律和经济发展阶段,而且还取决于利益主体之间的力量对比关系。如果这种关系失衡,利益关系就会随之失衡,从而出现分配不公问题。这种关系失衡越严重,分配不公问题也会越严重。一般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形成,首先崛起的强势方是企业。劳资双方,资方强,劳方弱,劳方利益自然得不到应有保障甚至严重受损。特殊说来,在权力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之下,政府就是天然的强势方,而且它相对于企业和居民来说都是强势方。权力高度集中意味着权力缺乏制约,而不受制约的权力天然就有扩大自身利益的倾向、冲动和能力。一旦这种权力与发育中的市场经济相结合,它的这种本性和潜能就会充分暴露和强烈迸发出来,从而导致愈益严重的分配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