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投资结构复杂的金融衍生组合产品的主体多为机构投资者,其对交易风险的判断应当是成熟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本身就是一个对赌市场,在投资者购买产品时,就决定了在市场上抛售该产品的主体看空这一产品。在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为高风险高收益“金融赌场”的背景下,证券监管部门应当更加重视如何对整个市场进行有效监管而非纠缠于个案。
通过高盛证券欺诈案,我们不难看出,高盛等超大型投资银行针对美国房地产市场设计结构复杂的金融衍生产品并诱发相关对冲交易,在很大程度上催生了房地产市场泡沫。资产泡沫破灭后,金融衍生产品极度放大了损失方的亏损数量,深化了金融危机。
事实也确实证明新型金融产品的高度风险性——当美国房地产市场2006年后开始出现泡沫破裂迹象之时,以高盛为代表的信息反映灵敏的大型金融中介机构不仅没有为公众提示投资风险、及时遏制楼市崩盘,反而专门设计结构极端复杂的衍生产品,提供更大、更强的杠杆工具,促使对冲基金等重要客户合力做空住房市场谋取暴利。面对国际金融市场纷繁复杂的局面,我国证券期货市场的金融产品实际上也存在诸多亟待规范的问题。
但是,面对新型金融产品的开发设计与市场销售,我们不能因噎废食。金融危机乃至当前的高盛证券欺诈案使得公众对诸如债权抵押证券(CDO)、信用违约掉期(CDS)等金融衍生产品极度反感。在监管层面,呼吁彻底取缔新型金融衍生产品的呼声不绝于耳。实际上,金融衍生产品本身并没有错,它不仅是一种高度有效、提升金融稳定的工具,而且也是丰富公众参与金融市场运作方式的重要途径。现阶段应当重点关注的是有效监管金融衍生品市场,发挥其市场功能,抑制其不当应用后可能存在的巨大风险。
新型金融衍生品通过正常的市场机制促使正反两方面的正确信息反馈至市场投资者,最终反映真实的市场价格。新型金融衍生产品戳破了资产泡沫,使部分投资者损失惨重,也是部分投资者谋取巨额利润。这虽然会深化金融危机并使实体经济面临阵痛,但是,新型金融衍生品确实起到了及时戳破泡沫的作用。如果资产泡沫长期不破裂,后果将会更加不堪设想。
我国证券期货市场本身并不完善,金融衍生品市场更加需要规范调整。在高盛“欺诈门”结案后对金融衍生产品及其监管进行反思,显得相当有必要。证券监管部门应当通过优化交易制度,促使金融市场透明,切实防止大型金融机构控制市场并谋取巨额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