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条件的设置,导致了大量的黑人虽然有选举权但由于无法进行登记成为登记选民从而无法真正享有这一权利!正是在州与联邦的议会、政府中没有黑人代表,在辩论、通过关于黑人的议案时,很容易对黑人造成伤害,在南方各州对黑人的歧视与隔离再次在通过议案而合法起来,简单地说则是隔离但平等;不仅仅为南方白人接受,也为整个北方所接受,也为黑人接受。而且这一运动持续到20世纪60年代的一个事件,即黑人罗莎·帕克斯拒绝为白人让座而引发的种族大冲突,继而引发马丁·路德·金的民权运动!正是这个民权运动(其实,还有美国受到其他国家的民族解放运动的影响,也有苏联的对照)首先在司法上得到突破,继而受到总统领导下的联邦行政部门的支持,在国会中通过民权法案,支持黑人等少数族裔。黑人才在选举登记中获得帮助,在教育权(机会)得到提高,经济地位也在上升(相较于以前),黑人才开始真正融入美国社会,从而真正属于美国公民。
在这场运动中,马丁·路德·金与其夫人科瑞塔·斯科特·金成为标志性人物,也成为美国家喻户晓的为权利而斗争的领导人。在他的梦想中,不仅仅有在实现着选举权的平等,还有在黑人在成为领导人的梦想。参选美国议员、政府官员的行动在其后的几十年不断取得进步,比如说第一位黑人女参议员(雪莉·齐索姆)在纽约州于1968年诞生,并在四年后参与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提名;到2008年奥巴马取得候选人提名,并在赢得美国总统大选(作者出书时还没有产生后一个结果),实现了一个从选民到候选人,再到总统的转变。
如何从选民转变为候选人,再到总统,则是作者在以后章节叙述的内容!让我们拭目以待!
二、阅读思考
到现在,终于对美国的选民制度有所了解,原来仅仅有选举资格还不够,还需要登记以表达投票意愿。这本身没有什么问题,仅仅属于一个技术问题,到现在也的确属于技术问题,只要你愿意参加投票,就能进行投票登记,而且从后面的章节看,那些从事选举事务的官员不仅仅希望你登记,也希望你投票,不仅仅他们而且候选人的支持者还不断地动员你去参与上述行为;然而,在以前却是与种族歧视、与黑人奴隶联系在一起。对此,我们可以学到一些东西,以反思中国问题:
政治自由在选举中,则可以说公民既有投票的权利,更有不投票的权利,而不是所有人必须参加投票。如果要投票,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则必须予以明确表达,即进行选民登记行为——这好像更符合一个自由的社会,从而表达的观点才更具有民主色彩,即多说人才表达得更真实。这是选民登记的好处之一而已,其实还有很多其他好处,比如说节约纸张、时间、金钱等。但一旦条件不具备,从社会发展必须有一个过程看,如果从苏力的角度看,即有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时间的观点看[1],这些条件的设置则是社会问题在实现前的“软着陆”,因为在当时刚刚结束的南北战争看,当时解决的问题主要在于国家统一、当时的工业化所需要的市场与劳动力,他们对黑人的关心更多属于副产品。一旦这个问题解决,黑人问题则无足轻重,对黑人的隔离但平等制度也采取默认态度,直到时机成熟,即在20世纪全球的民族解放运动、苏联社会的对照才促使美国统治者愿意付出代价去祛除这个落后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