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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选择方法论限度探析

  古典经济理论关于看不见的手的“伟大发现”――即,追求私利的个人行为,在既定的合适法律和制度结构下,会“无意中造成有利于全‘社会’ 利益的结果” ――对那些在直觉上抵制“经济人”假设的人们,只具有有限的说服力。人们对经济人假设的批评主要针对其真实性,因为看起来很明显,经济人的形象与其说是事实,不如说是夸张的漫画。
  (一)自利(self interest)
  人们直觉地反感把人的定位于“总是”利已者。很容易举出有利他动机的行为实例。一般说来,存在三类利他行为:第一类是互惠利他,这时施惠方会期待受惠方在将来会回报自己。第二类是亲缘利他,如父母与子女、兄弟与姐妹之间的相互帮助;最后一类是纯粹利他,即并无亲缘关系的主体从事的不求个人回报的利他行为。如慈善活动(匿名捐款)。
  许多经济学家对利他行为作堪称精致的研究,他们相信:表面利他行为不一定要用利他倾向来解释。古典经济学家们早已指出,互惠利他行为只是一种表面利他其实自利的行为。理由是,如果施惠方和受惠方始终保持联系,双方会把相互合作中的受益看作是互助保险的一种方式,这时的利他行为最终是利已的。博弈论专家阿克塞罗德(Xelrod)还建立了精密的“互惠利他”模型 。对于亲缘利他行为,一种解释是这种行为模式有利于生物学意义上“基因遗传频率的最大化”,能够提供“亲缘利他”的物种在生存竞争中具有明显的进化优势 。
  对于纯粹利他行为 的解释遇到了比较大的困难。有一种简单的说法听上去象上狡辩:利他者在利他行为中得到了非物质的满足――例如道德上的优越感。但是,正是从这种简单的说法出发,古典经济学家们将“优越感”、“荣誉感”、“自豪感”、“成就感”、“责任感”、“道德感”等等纯精神领域的偏好等纳入其关注范围,而现代主流经济学也开展了对“闲暇”和“炫耀”的研究。他们的结论是,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行为主体不一定就是一个“自私”或“贪婪”的人。因为效用本身是主观的,人们的行为将取决于他们的主观偏好。而偏好既包括经济的偏好,也包括道德上的偏好。如果一个人主观偏好是利他的,那么其进行利他行为时也是在追求其个人效用的满足。――就这样,自利的含义悄悄地被个人效用的满足所取代了。
  公共选择理论在引入经济人假设时,如何解释政治领域中比经济领域更多的“表面”并非利已的行为,同样成为问题。经济学家们将利已动机赋予利他行为的上述理论似乎是有道理的。但是它们带来了新的难题,即预测人们行为方面的不确定性:如果一个人或者是利已或者是利他的,我们可以知道在特定情境下预测其行为;但是,如果学者们为了回避批评而强调个体的利已有时通过利已行为有时通过利他行为表现,就等于是说人有时是利已的有时是利他的,而且我们并不清楚何时会利已,何时会利他,这样,我们无法预测其预定情境中的行为。
  经济学家用“偏好”这一具有强烈主观色彩的语词取代了“福利”这一社会学家喜欢使用的传统词汇,不仅有利于将利他行为解释为利己,也更符合个人主义方法论的进路,——福利毕竟比偏好更具整体论色彩。但是,在这样的替代之后,福利是什么这一社会学和经济学传统问题,也被消泯于无形之中。因为“口味没什么好讨论的”。偏好就是一种口味。但是,偏好本身是需要讨论的,因为偏好未必是有利于自身因而值得追求的偏好。无知或愚蠢,都有可能导致人们偏好事实上于己不利的东西。前面讨论过的适应性偏好问题就可以理解为在现实生活中常见的、因为信息不完备而导致的一种“错误”判断。这就是说,自利实际上不等于“个人偏好的满足”。
  事实上,个人在政治生活中的动机确实是复杂的。政治官员和官僚的真实动机,会受到其所在群体的组织文化、人际关系的影响,选民的动机也会受在其所在社区的舆论、风尚的影响。以公共选择理论中经常讨论的投票问题为例:按经济人假设,投票者只会基于自利动机去投票,而投票作为一种集体行动,投票者有搭便车的动机。这样公共选择理论就预测很少投票者会去投票。这一预测被许多相反的事实推翻了。许多投票者并不是基于自利动机而是诸如尽义务、炫耀或者公德心等而去投票。如果直接承认在自利以外还存在其他动机,这一投票的难题将不再成为难题。――当然这会损失理论的简明程度,但是似乎并不比将利他行为解释为利已的上述努力更复杂。
  (二)理性与最大化
  理性一词是多义的。如果将理性等同于认识真理的能力——也许这是理性最古老的含义——我们犯错误的时候就是非理性的;如果将理性等同于自利,利他就不是理性的。日常生活中理性就等于可以理解的合理性,即:“换个人也会如此行为”,那么这行为就是符合理性的。
  在经济人假定中,理性是一个手段——目的的概念,它作用于行为主体的某种计算行为,即行为者不会付出比得到的要多,总是在追求用最少的支出(成本)换得最大的收获(收益)。也就是说,理性等于最大化,不最大化就是非理性的。这样,由于假定个体是理性的,那么无论外在条件如何,单个的行动主体均会达到最大化。
  但是,这样带来的一个疑问:既然最大化无处不在自动实现,经济学为什么还要研究个体行为呢?至少,把理性等同于最大化,将导致经济学家对种种不最大化的现实将视而不见。
  而且,最大化假设是以人的完全理性为条件的,因为判断具体情境中怎样才能最大化,需要完全的理性;才能找到实现目标的所有备选方案,预见这些方案的实施后果,通过衡量作出最优的抉择。但事实是,由于环境的复杂性和人的认识能力有限,完全理性是不可能的。197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西蒙(Simon)正是基于对人类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能力不完备的认识,指出了个人在决策时不是寻求客观上的最大化,只是得到满足;由此,经济学研究也应该以有限理性(bounded rationality)取代完全理性假设。当布坎南强调其假设的经济人效用函数的自变量未作规定时,实际上可作类似的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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