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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群践踏事故的秩序教训剖析

人群践踏事故的秩序教训剖析


鲜江临


【关键词】事故 规范
【全文】
  最近,中东某地和远东北京,相继发生令世人震惊的人群践踏事故(以下简称“东方践踏”)。笔者不得不为人们因人为动因,释放相互伤害能力,表示由衷的哀痛。对这种生活秩序中发生的事故,应当理性剖析,探究秩序失控的机理,吸取教训。
  东方践踏,可认定为是一种“人类秩序问题”。说它是“人类秩序问题”,一是由事故主体决定的,它是“人与人之间”发生的秩序冲突;二是从排他意义上讲,其他动物之间,罕有互相践踏的事例。诚实地讲,人们很少听闻到马踩死马、猫踩死猫这类故事。因此,这种生物性秩序失控,系属发生在“人类之间”的秩序事故。它是一种在特定的非开放性环境中,人这类活动主体自由的互动模式。这种秩序冲突,直接造成人身伤亡,具有强烈的震撼效果。
  导致这类群聚与冲突的主要诱因是,群体中单独个体产生出获取稀缺资源的普遍冲动。在中东,人群为了朝拜稀缺的圣灵,在北京,为了观赏稀缺的灯火美景。获取"稀缺资源”,是群聚与冲突的根源,它引发新的生活秩序。“稀缺资源”,可能是物,也可能是非物的文化产品。践踏事故发生,和社会资源的管制方式,具有关联。在开放性社会,较少出现这种因这类资源稀缺产生的秩序冲突,罕见类似的报道。资源稀缺或人为稀缺化社会,容易形成人群为获得稀缺资源的集结,同时可能导致社会个体判断力和安全预期的下降,增大秩序中出现混乱的机率。在稀缺资源下的群体集结,虽产生出普遍性的获取稀缺资源的个体愿望与冲动,但往往缺乏生活规范对秩序的协调。
  我们推断在这种冲突性秩序的形成过程中,缺乏事先的规范警示,即对失控状态可能产生的后果,缺乏普遍的意识唤醒。鉴于我们体验过的同种拥挤秩序的感受,我们可以推断,在秩序冲突发生的过程中,和平共存的规范意义,已经失效,人们将以个体性的自由与解救,置换为行为模式的指向;即使有人在秩序冲突的场景下,试图恢复和平性秩序,实现和平共存的生活规范,他(她)的选择,也不再有真实的实现机会。自由与自我解救,成为生存秩序中的唯一有效指令,它将巨大释放人类特有的、动物稀缺的互相伤害的能力。
  笔者无意将秩序冲突的后果和个体的意志选择挂钩,甚至愿意排除,个体在秩序中故意制造冲突的可能性。作为分析标本,东方践踏被定义为非故意因素引发秩序冲突的类型。如果不是此种类型,而是故意制造的骚乱,它就不再是本文分析的对象。这就说明,即使主观无意制造秩序冲突,在开放性不足的情形下,秩序冲突依然可能发生。剖析这种失控,于是成为一种科学意义的研究,研究的模式是:“a+b+c=秩序失控危险”。笔者将此公式归纳为:“稀缺资源+开放性不足的社会空间+特殊行为=秩序失控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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