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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法与“三农”问题

  针对户籍管理制度松动的利好消息,国外有学者认为这种做法只会使群体的个体成员获得擢升,使群体中的优秀分子剥离出去,而多数成员状况并未获得改进,实际上是削弱了整个群体聚拢的合力(阿尔伯特·O·赫希曼语)。这个分析框架用在中国却似是而非。现实中国的情景是:“以农为本”的传统观念早已被农民彻底抛弃了,而且只要条件许可,农民随时准备改变自己的社会身份,断然不再以土地为生。户籍制度的变革只会为农民“跳农门”提供制度上的便利,城乡“二元分立”的格局并不会因此得到实质性的改变。
  农民的自我否定意识的根深蒂固应当看作“三农”问题危机的深层次根源,近百年来中国现代化的一大难题是农业内卷化问题,中国传统农业耕作已经集约化到边际报酬收缩的地步,形成的典型的贫民经济,“士农工商”的传统观念受到了强烈冲击。农业作为一个基础性、弱质性的产业,建国后尽管一再被强调,农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却因城乡差距的进一步拉大而相对贫困化,农民没有理由对现状表示满意。2000年11月9日《南方周末》头版文章《因为我们是记者》写道:农民为粮食为骄傲,教师为学生而骄傲,商人为财富而骄傲,而我们为自己是记者而骄傲。我当即便痛感“农民为粮食而骄傲”论断的滑稽,农民真正骄傲的决不是所从事职业的丰收回报,而是自己的子女跃出“农门”的荣耀。任何一个只要愿意在乡村呆上一个月的人都会得出这一朴素的判断。
  在西方发达国家,农民(farmer)完全是个职业概念,指的是经营farm(农场、农业)的人,与fisher(渔民)、artisan(工匠)、merchant(商人)等职业并列,都具有公民(citizen)权利,亦即在法律上他们都是市民,只不过从事的职业有别,而在许多不发达国家包括中国,农民被视作peasant,一种具有社会等级的身份,身份是在特定社会结构模式中所占据的一个位置,包括先赋身分和自致身分。农民便为先赋身份的一种,农民的子女一旦出生便上了农业户口,改变自己的身份意味着不同寻常的艰辛,与城市居民子女的商品粮户口相比,显得相当得不公平,如今的“农民工”、“农民企业家”、“乡镇企业”、“离土不离乡”等现象都与农民改了业也改不了“身份”这一事实有着逻辑联系(秦晖语)。十九世纪英国学者梅因将近现代社会演变精辟概括为“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由此我们不难窥出中国与现代法治社会的距离。
  广泛社会层面的“贱农意识”可谓是盘根错节,强大无比。城里人“真他妈农民”的谩骂常脱口而出,便折射出了一般社会层面的心态。艺坛风行“农民”说也可见一斑,导演冯小刚表白自己不是明星大腕,充其量是个“高级农民”,作家贾平凹的《我是农民》的书也行销于市,我不由想起米兰·昆德拉的名言:各种精彩的反随波逐流的后面,是最平庸的媚俗精神。前不久足球运动员郝海东自曝国足内部隐幕后舆论一片哗然,郝海东得到的一致评价是“农民般的愚蠢”,实在是触目惊心。在这样一个以世界百分之四十的农民养活了百分之七的非农民的国度里,有人不无诙谐地指出“任何人上溯三代,祖宗都是农民”的事实,而我们却有意无意伤害着农民,也贬低着自己。不言而喻,“贱农意识”的滋生蔓延给农民造成的心灵戕害是深重的。“跳农门”早成为农家子弟们的最高追求,一旦成功便趾高气扬,父辈们也倍感荣耀。“种地”注定是卑贱的职业,而荒芜田地进城务工哪怕再吃苦受罪亦心甘情愿,自我否定意识的根深蒂固无疑为“三农”问题的诠释作了最恰当的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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