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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赣府发【2012】第32号 2012年8月)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筑产业改革发展步伐,全面提升建筑产业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充分发挥建筑产业在全省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快建筑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建筑产业是我省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就业容量大,产业关联度高。加快建筑产业发展,对于进一步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省建筑产业发展势头良好。2011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首次突破2000亿元;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达980.35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8.5%;建筑业税收占全省地税总收入近四分之一,建筑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支柱性作用日益显现。但也要看到,我省建筑业仍存在产值规模较小、核心竞争力不强等问题,在当前全国各地建筑业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建筑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当前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机遇,努力开创全省建筑产业发展新局面。

  二、明确加快建筑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

  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为着力点,以深化行业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发挥政府的政策引导与扶持作用,着力提升我省建筑产业的持续发展能力、市场竞争能力、投融资能力、科技创新能力与外向拓展能力,推动建筑产业不断发展壮大。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实现“三个翻番、三个突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翻番,达4000亿元;在省外完成建筑业总产值翻番,年均增长率保持在20%以上,达1000亿元;对外工程承包营业额翻番,达30亿美元。企业上市数量实现零的突破,力争达到2家;百亿元产值企业实现零的突破,力争达到3家;特级资质企业数量实现新突破,从目前的1家增加到6家。

  (三)指导原则。

  加快发展原则。以稳投资为抓手,扩量提质,确保发展速度高于全省生产总值增长速度,高于“十一五”时期建筑产业平均发展速度,不断增强产业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巩固和提升我省建筑产业在区域经济发展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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