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防灾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黑办发电〔2012〕24号)
各市(地)、县(市)委和人民政府(行署),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
入汛以来,我省西部和中部地区多次遭遇强降雨袭击,部分地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对此,省委书记吉炳轩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做好全省防洪防汛的各项应对工作,确保安全度汛。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宪魁在全省防汛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对下步全省防汛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迅速行动,切实落实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的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做到万无一失。当前,我省已进入防汛工作最关键阶段,为吸取一些省市发生严重洪灾造成重大损失的教训,进一步加强汛期防灾救灾工作,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上来,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站在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负责的高度,正确认识当前防汛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任务,切实落实各项防汛工作责任。在防汛紧要期,有防汛任务的地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原则上一律不准外出,并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亲自值班在岗,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一旦发生灾情,有关责任人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援。财政、国土资源、水利、气象、住建、交通运输、市政、电力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全面配合做好汛期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二、建立健全防灾救灾联动工作机制。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调配合、高效联动的防灾救灾工作机制。组织民政、交通运输、铁路、公安、武警等单位,落实负责领导、工作机构和具体负责人,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制定应对灾情险情的工作规程和具体措施,及时解决好联动防灾救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认真落实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防灾减灾工作方针,调动各类社会资源,广泛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团体积极参与防灾救灾工作。科学制定和完善防灾救灾工作预案,加强灾害预警监测,进一步提高防灾救灾工作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抓好重点部位防范工作。迅速落实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防范措施,清除度汛隐患。切实做好江河和水库安全度汛工作,认真落实江河险工弱段、水毁工程、病险穿堤建筑物等工程应急处理措施,加强巡堤查险,防止溃堤溃坝。科学进行水库调度,加强水库汛期管理,落实水库应急抢险准备,确保水库工程安全和下游安全。抓紧对城市排涝内河、管网进行疏浚,对涵闸、泵站进行检修,对低洼易涝区、立交桥下、地下构筑物等城市易涝隐患点派专人值守,设立警示标志,必要时进行交通管制,防止出现人员车辆被困。重点落实易受山洪灾害威胁村屯的监测预警设施和人员,加强24小时值守,发生山洪立即按预案组织转移,坚决避免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