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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促进农业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

  3.大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依托农业职业院校、农广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手段,以提高科技素质、从业技能、经营能力为目标,扩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规模。继续实施科技入户工程,积极培养农村科技示范户,提高科技入户率。大力培养农村社会管理型、技能服务型、生产经营型人才,培育新型农民,促进农民向职业化发展。鼓励有文化、有技能的青年农民在农村就业创业。实施“阳光工程”,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实现再就业。

  (四)加大农业科技投入。

  1.加大农业科技创新投入。持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确保增量和比例均有提高。发挥政府在农业科技投入中的主导作用,每年新增加的农业投入资金要优先安排农业科技项目,保证财政农业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调整涉农资金支出结构,支持农业科技发展,逐步提高农业研发投入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建立农业科技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基础性、公益性科研机构运行经费保障水平。增加科技攻关、高新技术、推广等农业专项资金投入。保障重大项目资金投入,尽快启动市级重点试验室、市动物产品预警监控中心建设项目,配套完善市农科院实验室设备,支持良种化工程和菜篮子工程,保障水稻智能化育苗中心配套资金。

  2.加大农技推广投入。建立健全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经费基本保障机制,确保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履行职能所需基本经费,并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对重大科技项目推广给予资金补助,国家产粮大县财政奖励资金中,应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农技推广。完善市县农技推广机构实验设备。着重加强乡镇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建设,增加办公经费,改善办公条件,增强服务手段。乡镇农技推广机构配备科技入户直通车,行政村和比较大的自然屯设置村级技术员岗位,设立科技示范户,对村级技术员按公益岗位设置标准给予资金补助。保障科技培训经费。

  3.建立科技多元投入机制。鼓励引导社会企业、个人资金和风险资金投入农业科技创新领域。鼓励银行加大对科技型农业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农业科技专利质押融资试点。鼓励科研单位走向社会,引领、创办科技企业。支持农业龙头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开展农业科技培训。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把握当前农业科技发展的历史机遇,强化抓科技就是抓经济,抓创新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充分认识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纳入重要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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