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刘学武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哈政干〔2012〕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政府决定,任命:
刘学武同志为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兼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肖生力同志为市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
杨明齐同志为市司法局副局长;
姚 杰同志为市司法局副局长;
田东波同志为市财政局副巡视员;
李 毅同志为哈尔滨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永宝同志为市林业局副局长;
吕 刚同志为市审计局副局长;
金瑞生同志为市审计局副局长;
王耀发同志为市审计局总审计师(试用期一年);
常忠军同志为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列崔淑珍同志前);
冯秋萌同志为市政府研究室副巡视员;
张惠泽同志为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 伟同志为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巡视员;
关宇平同志为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卢 军同志为市群力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总规划师(副局级,试用期一年);
陈 慧同志为市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 斌同志为市政府驻大连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兴华同志为市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市国际工程咨询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晓夫同志为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巡视员;
史应权同志为市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孙凤龙同志为市老龄(退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王 刚同志为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杨玉阁同志为哈尔滨老年人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孙 杰同志为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田汝范同志为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巡视员;
王宝库同志为市民政局副巡视员;
邬可义同志为市林业局副巡视员;
强 林同志为市商务局副巡视员;
管延德同志为市交通运输局副巡视员;
宋静雯同志为市城市管理局副巡视员。
免去:
姚 杰同志市监狱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吕 刚同志市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
金瑞生同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常忠军同志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