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家组审核阶段(9月11日至11月20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报送的项目清理及优化流程意见进行汇总,提出初审意见交专家组逐项审核,专家组提出审核意见。
(三)领导小组审定阶段(11月21日至12月10日)。
领导小组对专家组审核意见进行最终审定,涉及行政审批项目实施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参与审定工作。项目清理审定结果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四)结果公布阶段(12月11日至12月底)。
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经省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经领导小组审定的行政审批流程,由各审批项目实施单位在门户网站、办事指南等载体上公开,并录入省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平台。
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和优化审批流程需修改有关规定的,按法定程序对有关规定进行修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对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重要性的认识,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改革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间完成梳理和报送工作,确保全面彻底完成此次清理工作。
(二)搞好协调配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确保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指导作用,抓好工作落实。省有关单位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工作的监督检查,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瞒报、虚报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对决定取消的事项搞变相审批,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新设行政审批事项。
附件:1. 行政审批项目统计表(表一)
2. 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意见表(表二)
3. 行政审批流程优化统计表(表三)
4. 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对比表(表四)
5. 填表说明
附件1
行政审批项目统计表(表一)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设定
层级
| 项目类别
| 进入省政务服务
中心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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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项目数
|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数
| 公共服务事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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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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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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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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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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