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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电子监管系统,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药品使用过程的动态监管,能有效提升药品安全保障能力。为确保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省卫生厅成立江苏省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负责电子监管系统建设的组织领导。
  各市卫生局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步骤。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系统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指定牵头处室和相关联系人负责本辖区内系统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加强人员培训。各市卫生局要制定详细的人员培训计划,确保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人员熟练操作药品电子监管系统,满足核注核销药品(疫苗)、药品流向查询、快速追溯和召回需求,迅速处置药品不良反应,明确责任,加强监管。
  (三)加强督导考核。电子监管系统建成后,各市卫生局要加强对系统使用工作的督导考核,定期开展项目工作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系统的有效运行,发挥积极作用。

  附件:1、江苏省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职责
  2、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工作时间进度表

  附件1
江苏省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周政兴 省卫生厅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副组长:赵淮跃 省卫生厅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处长
  成 员:管正涛 省卫生厅办公室主任科员
  陶红滨 省卫生厅规划财务处副处长
  葛 均 省卫生厅疾病预防控制处副处长
  潘 睿 省卫生厅农村卫生管理处主任科员
  王晓芳 省卫生厅社区卫生与妇幼保健处副处长
  张金宏 省卫生厅医政处副处长
  孙志广 省卫生厅中医医政科教处处长
  江 虹 省卫生厅纪检监察室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淮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管正涛和张宜启同志为联络员。
  二、成员职责
  药政处:牵头负责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工作,制定建设实施方案,编制设备招标采购文件,组织系统建设师资人员的培训工作,联系协调卫生部系统建设工作。
  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系统建设任务的落实,组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相关人员培训,配合编制设备招标采购文件,配合对师资人员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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