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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2012年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书本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2012年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书本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合肥市政府《关于2012年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的意见》(合政〔2012〕1号),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制定了《合肥市2012年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书本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合肥市教育局
合肥市财政局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合肥市2012年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书本费实施方案

  根据合肥市政府《关于2012年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的意见》(合政〔2012〕1号),在免杂费、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的基础上,合肥市全面免除农村和城市义务教阶段学生作业本费,从2012年秋季起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书本费。为进一步推进这项新增的市民生工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免费对象

  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在校学生,均免收课本费、作业本费。免费提供的课本指国家课程教科书,不含学具、教辅用书等;免费提供的作业本不含寒暑假作业等。

  二、免费标准

  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课本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国家课程的教科书价格计算。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课本费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9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80元。
  城市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作业本费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2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40元。

  三、资金来源

  城市免课本费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农村免课本费资金由上级财政承担。全市免作业本费由合肥市财政全额承担。

  四、各校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免费提供的作业本、课本有关的任何费用,禁止任何单位和部门在发放免费作业本、课本时搭售教辅用书及其他资料。各县(市)、区教育、财政部门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防止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五、本实施方案由市教育局、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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