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沈阳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正规化建设方案》的通知
(沈安监发〔2012〕51号)
各区、县(市)及开发区安监局:
为深入推动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正规化建设,市安监局决定,2012年继续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正规化建设活动,现将《2012年沈阳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正规化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区、县(市)及开发区安监局可参照此方案开展乡镇(街)执法监察中队正规化建设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刘畅 沈显鸿 86589610 86589615(传真)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2012年沈阳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正规化建设方案
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在全省安监系统开展执法监察队伍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通知》(辽安监执法 [2012]116号),市安监局继续在全市开展执法监察队伍正规化建设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先争优,全面提升我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为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十二五”规划目标顺利完成,提供强大的内在动力和坚强的执法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执法监察队伍正规化建设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作风优良、服务热情、廉洁勤政、能打胜仗”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力争实现全市执法监察大队在全部达标的基础上晋优率达到80%,执法监察中队达标率达到90%,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走在全国省会城市前列。
三、方法和步骤
执法监察队伍正规化建设活动坚持“全面推进、重点指导、点面结合、整体提高”的原则,2012年执法监察队伍正规化建设要在上年10个区县执法监察大队晋优、197支执法监察中队达标的基础上,实现大队晋优率80%、中队达标率90%的工作目标。
1.对照标准,完善机构,努力加强内部建设。上一年度未晋优的区、县(市)及开发区执法监察大队要认真对照《2012年沈阳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晋优考评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进行自我评价,落实责任,制定计划,积极争取政府和同级编制、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的支持,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装备设施等方面逐步完善,不断加强内部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各项工作,在年底前达到《标准》的要求;对上一年度已经晋优、达标的单位要在现有基础上查找不足,按照新的要求,继续巩固提高,年底前进行复核,达不到要求的撤销命名。各区、县(市)及开发区安监局要建立考评机制,制定中队达标标准,自行开展执法监察中队正规化达标创建工作。年底,市安监局将组织对达标的中队进行现场考评。
2.全面推进,重点指导,建立定期指导制度。正规化建设活动的开展情况,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全市的正规化建设活动,市安监局将定期组织情况汇总,及时进行帮助指导,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
市安监局将继续对全市基层执法网络建设进行重点指导,对执法监察中队建设加强督促,力争对全市未达标的中队开展现场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