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度实施重点项目
建立我市重金属污染防治综合防治项目数据库,逐步调整实施,近期根据涉重金属污染排放物轻重缓急情况分批实施。
(一)年度重点工作项目。
1.2012年3月开展了全市涉重金属污染企业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排查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及其周边区域环境隐患,核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及污染现状,4月建立基础资料数据库,夯实基础工作,与2012年环境统计做好衔接。
2.针对涉重金属污染企业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7月中旬前完成整改;8月开始,市环保局组织对整改情况的验收,确实做到消除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安全隐患。对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企业由市工信委、供电公司予以拉闸限电等方式的处罚。
3.加强全市重金属企业的日常环境管理,按环保部有关指标要求,积极开展指导工作,督促涉重金属企业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台账档案工作。
4.根据自治区环保厅公布的2012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名单,我市涉重企业列入名单的项目为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要通过清洁生产技术减少企业含重金属原材料的应用,减少生产工艺过程中的重金属副产物或污染物产生,严禁将生产性废水混入生活废水一起外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从源头减少重金属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同时,为达到“创模”指标要求,7月市环保局专门召开了未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和未列入名单的涉重企业的动员大会,要求涉重企业马上着手清洁生产的开展工作,力争2012年内完成前期工作。
5.基础能力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和地方配套资金,购置先进的仪器设备,提高重金属监测能力。在原有能力建设、仪器装备水平基础上,逐步完善重金属实验室检测仪器、在线监测仪器、应急监测仪器、重金属采样和监察执法设备等项目。
6.督促落实涉重金属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制度,建立重金属排放档案。逐步推行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提高监控技术,努力完善重金属监测技术体系。
7.对2011年度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的项目由市环保局于2012年内组织验收。对于处理设施落后,不能满足涉重金属污染物处理要求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加强涉重金属污染处理设施能力建设要求。
(二)可达性分析。
我市为重金属污染的非重点城市,重金属污染较轻,目前暂无项目列入国家和省级规划。为按要求完成考核指标,我市将通过对所有涉重金属污染排放物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从源头上减少重金属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同时,通过整治企业采取工艺改进、规范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等措施降低原辅料使用量,减少污染物排放量,预计可实现铬的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的削减以及无组织排放物治理,有利于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