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2〕4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交通委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8月1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市交通委 二〇一二年八月)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探索新形势下的长效监管机制,预防和减少交通运输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运输安全事故为重点,以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线,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建设,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加强科技监管手段应用,全面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强化源头管理,进一步规范行业准入、退出等制度建设。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坚持行业、专项及综合监管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
(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依法加强企业监管,强化道路客运、城市客运、轨道交通、货物运输等重点行业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提高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