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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规范一事一议民主议事工作,调动村民参与的积极性

  1、严格村民议事会议程序。按照《上海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2011]128号)的要求召开一事一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坚持实施项目以村民民主议事为基础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议事内容,将村庄改造的建设内容、项目设计方案、资金投入规模、村民投工投劳内容等提交会议讨论,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农民需要、项目设计方案符合农村生产生活习惯,切实发挥农民决策权。一事一议议事决议要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开公示。同时,积极开展告知书、征询表发放,实施方案上墙等工作,创新村民议事和决策的形式,营造农民家园农民建的浓烈氛围。

  2、建立村民监督机制。建立专业公司监理、村民自主监督的双监管机制。建立由村老党员、志愿者、村民代表等组成的村庄改造监督小组,参与项目建设方案的讨论,参与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及时向建设单位反映村民的诉求,帮助协调、解决相关矛盾。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设单位要耐心倾听监督小组、农民的意见和需求,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

  (二)规范村庄改造项目管理,提高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质量

  1、建立村庄改造滚动项目库。以城乡布局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为依据,以整村推进为目标,着力聚焦基本农田保护区、农民集中居住区等重点区域,统筹兼顾相关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建设项目计划,建立2013~2015年村庄改造滚动项目库。因地制宜制定适应本地区实际的村庄改造模式和标准,分类推进项目实施。科学确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内容,优先解决农民最紧迫、最现实、最急需的公益事业。

  2、严格项目管理程序。进一步规范区县项目管理程序,严把项目评审、批复、监督、考核等关键环节。建立区县各相关部门参与的项目会审制度,确保申报项目合法、合规、合理。实行建设任务跟踪考核,项目实施前,锁定建设内容和投资总额,跟踪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严格工程管理,各项建设内容按规定实施招投标、工程监理、政府采购等程序,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做好调查研究、业务培训、档案汇总、数据统计等基础管理工作。

  3、理顺项目推进机制。按照当年开工、当年完工的进度要求,建立多方合作、节点明确的项目推进机制,严格实行工程进展月报制度,控制项目建设进程。按照“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区县在项目审核、统筹协调、指导监管等方面的各项职能,切实完善区县合力推进机制,共同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做好项目整合计划的编制工作,有序排定施工计划,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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