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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佛府办[2012]5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佛山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3日

  佛山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老龄事业,根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广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背景

  (一)“十一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时期是佛山市老龄事业快速发展的五年。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进一步扩大,养老金水平自2006年起连续得到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于2011年实现全覆盖,全市60岁以上城乡居民均享受了基础养老待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稳步推进,提高了参保人员的医疗报销比例,基本实现全民医疗的目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活动设施建设取得较大进步。居家养老覆盖面不断扩大,机构养老进一步发展。老年教育、文化、体育事业较快发展,老年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老年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老年优待政策得到落实,建立了户籍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全社会老龄意识明显增强,敬老爱老助老氛围日益浓厚,老年人权益得到较好保障。老年科学研究有所突破,三水区被中国老年学学会评定为中国首个富裕型“长寿之乡”。广大老年人老有所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十二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一方面,我市处于老年人口快速增长期。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预计我市6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户籍老年人口将从2010年的58.45万人和52.75万人分别增加到2015年的77万人左右和67万人左右。人口老龄化、高龄化以及家庭小型化、纯老住户增多的趋势日益突出,对老年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我们的人口老龄化意识还不够强,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还不够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和网络建设相对滞后,老年产业和老年服务市场发展较慢。这些问题,各级领导和老龄工作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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