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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2年下半年区县教育工作补充意见

  5.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保教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启动全市保育人员专业培训项目。通过城郊结对、农村园长培训的方式加快郊区农村幼儿园质量提升。支持华师大做好世界学前教育组织2013年相关会议的申办和筹备工作。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资源库建设。
  四、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促进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
  6.推进实施教育城乡一体化工程。根据上海市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工作会议要求,扎实推进2012年学校建设项目,进一步健全公建配套建设管理机制,确保教育公建配套学校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督促各区县在人口集聚街镇做好2012年增建中小学(幼儿园)项目的立项与建设工作,使教育资源的配置逐步与城市形态布局及人口分布相适应。
  7.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向郊区农村辐射。完成中心城区优质教育资源赴郊区新城和大型居住社区对口办学配对工作,组织开展郊区新城和大型居住社区签约对口办学。协调推进郊区新城和大型居住社区公建配套学校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工作,促进郊区新城和大型居住社区新建公建配套学校高起点办学。推进第三轮46所郊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工作,健全托管机制,创新托管实践,提升托管效益。总结本市委托管理实践经验,筹备召开委托管理工作国际研讨会,进一步完善与创新委托管理工作机制。
  8.推进“新优质学校”项目。总结提炼43所新优质学校推进项目学校的办学经验,编纂《上海市新优质学校推进指导手册》,推进区县开展新优质学校推广工作。鼓励新优质学校采取学习共同体形式,加大实验研究的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优质学校在均衡发展和教育转型中的示范辐射作用。鼓励义务教育学校借鉴新优质学校的经验,破解影响学生积极主动发展的难题,形成转型发展和内涵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
  9.切实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益。进一步扩大公办学校招收随迁子女人数。继续开展适合随迁子女实际的教育教学研究,推进随迁子女融入教育。建立完善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民办小学办学成本跟踪机制,继续加大对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专项经费投入,改善教师待遇,提升教育质量。进一步改善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民办小学的办学条件,为150所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民办小学配备综合实验室。加强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民办小学的教研指导、年检和办学绩效评估等工作。
  10.做好特殊教育工作。组织专家对本市各区县特教三年行动计划执行情况和上海市特教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调研。开展国家教改试点项目“推进医教结合,提高特殊教育水平”研究与实践。开展特殊教育资源评选工作,进一步加强特教资源库建设。协调市卫生局、市残联开展信息通报系统建设,完成系统开发。
  11.扶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认真贯彻上海市第二次民办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大民办中小学的政策扶持,优化民办中小学布局结构,坚持民办学校内涵特色发展。开展民办中小学特色校和民办优质幼儿园创建工作。全面实施《上海市民办中小学财务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民办中小学校会计核算办法》,鼓励民办学校建立年金制度,提升核心竞争力,满足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开展特色民办中小学方案的研制工作和组织专项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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