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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2年下半年区县教育工作补充意见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2年下半年区县教育工作补充意见
(沪教委基〔2012〕49号)


各区县教育局:
  2012年下半年,本市区县教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坚持改革创新,深化内涵建设,促进转型发展,努力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向党的十八大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贯彻落实规划纲要,推进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
  1.推进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继续贯彻实施国家教育规划纲要,重点推进与区县教育相关的各项国家教改试点项目,以项目为抓手,推进基础教育转型发展和内涵提升。进一步推进实施上海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教育综合改革重点试验项目和重点发展项目,强化绩效管理,重点落实“教育城乡一体化工程”等相关项目。继续贯彻落实部市合作协议,以创新区域基础教育内涵发展机制改革试点项目为抓手,切实转变教育发展模式。
  二、深入推进“两纲”,提升学校德育工作水平
  2.深化中小学和中职德育工作。继续推进国家教改项目“整体规划大中小学德育课程”的研究与实践。举行2012年度上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展示活动。组织开展“长三角地区班主任基本功大赛”。推进“学生实践和创新基地建设工程”,试点建设10个“学生社区实践指导工作站”,加强综合实践基地建设,举行“东方绿舟”公共安全实训基地奠基仪式。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选2012年学校心理健康活动月优秀成果,出台《关于加强区县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构建市、区、校三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征集家庭教育优秀案例。开展新一轮上海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行为规范示范校评估。开展中职校德育工作优秀项目评选。
  三、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事业,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3.推进园舍建设力度,加强学前儿童看护点管理。进一步推进新增40所幼儿园市政府实事项目建设工作。开展学前儿童看护点的调研,进一步加强对民办三级幼儿园和学前儿童看护点的管理。努力扩大资源,统筹安排好辖区内适龄幼儿入园和看护,解决入园矛盾。
  4.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做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相关宣传工作,筹备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会。进一步推进国家教改试点项目“完善学前教育政府公共职能”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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