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太原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并政发〔2012〕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太原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太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现下达,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12年8月13日
太原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根据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市委十届二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综合考虑各种因素,2012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确定为:
预期性指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1%,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进出口总额增长14.7%,财政总收入和一般预算收入均增长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3%,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幅度控制在4%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约束性指标: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3.5%,六项污染减排指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均完成省下达任务。
为实现上述目标,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着力扩大投资规模
坚定不移抓项目。加强重大项目前期准备,在积极与北京等大城市、三一重工等大企业对接,做好项目引进工作的同时,支持现有企业新上转型发展项目。扎实做好去年中博会、能博会等签约项目“项目落地年”各项工作,加快项目开工建设。采取项目推进协调会制度、领导包企制度、目标考核等保障措施,把落地项目建设好、建成项目运行好。重点抓好北车铁路装备、富士康苹果产业园、山西云计算中心、西山农村旅游及防火通道、南部区域建设、瑞光供热管网一期、加气站建设等。
千方百计扩投资。进一步理顺投资管理体制,结合“流程再造”简化审批程序,建立政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统筹协调体制与机制。按照“投资决定转型跨越”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把加大投资力度和优化投资结构作为重要抓手,大力招商引资,鼓励激发民间投资,重点加大工业投资,提高工业投资比重。
创新投融资体制。统筹整合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产业发展转型资金等各类资金,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提高融资能力。鼓励和支持国有大型企业参与融资平台建设,提高融资平台偿债和抗风险能力。支持企业多渠道上市融资、多方式发行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