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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西宁市金融工作会议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意见的通知


  (二)促进公共资源资产化、证券化。积极探索公共资源、信贷资产和政府债务资产化、证券化的有效路径,努力盘活用好财政资金政府支配权、政府特许经营收费权、矿产资源配置权、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国有经营性资产收益权、土地出让收益权等,充分发挥公共资源金融效应,促进政府融资。(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三)促进财政资金存放银行管理改革。建立政府性资金存放与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挂钩机制,制定出台《西宁市政府性资金存款与银行政府性贷款挂钩激励实施意见》,充分调动各金融部门和机构服务地方发展的积极性,鼓励银行用足贷款限额。(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办)

  六、加强金融知识学习

  各地区、各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切实加强现代金融知识的学习,多向金融界、企业界专家请教,熟悉金融法律法规和政策,逐步把握地方金融工作规律,完善管理服务的工作思路;要将金融知识的学习纳入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其在广大干部队伍中的普及程度,真正做到学金融、懂金融、用金融。金融办要牵头主办专题学习、培训活动,邀请专家讲课,很好地补上这一课。要坚持解放思想、学以致用,紧密结合城市建设、园区开发、重大项目建设等实际工作,积极探索各种融资开发方式,通过金融创新,千方百计破除资金瓶颈。(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七、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完善经济金融发展协调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银政联系会议,不断研究金融政策和金融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加强金融主体培育,将引进市外金融机构作为招商引资工作的重点内容,加大市外金融机构的引进力度,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典当业的发展,努力形成竞争充分、服务优良、风险可控的金融服务体系。积极推介优质项目,各主管部门要加强与银行的信息沟通,积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及时为银行提供更多的好企业、好项目、好需求。(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金融办、经合局、规划局、房产局、国土资源局、发改委及各项目实施单位)

  八、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全力支持金融机构防范和化解风险。积极做好支持配合工作,帮助金融机构解决在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共同促进金融机构依法经营和健康发展。加强金融和信用教育,切实提高全社会金融意识和诚信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金融发展的良好氛围。严厉打击利用虚假合同骗取信贷、非法集资、金融传销、逃废债等行为,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机构,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发改委、经合局、规划局、房产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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