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西宁市金融工作会议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意见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西宁市金融工作会议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2012〕20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市金融办关于《西宁市金融工作会议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2年8月24日

西宁市金融工作会议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意见
(市金融办 二〇一二年八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西宁市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全市金融业健康发展,现就西宁市金融工作会议明确的重点工作提出如下责任分工意见:

  一、以信贷投入的快速增长优化信贷结构

  (一)不断扩大信贷规模。紧紧抓住当前国家货币政策微调机遇,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力争全年信贷投放实现“三个高于”目标,即当年新增贷款投放总量和增幅高于上年;对实体经济贷款投放总量和增幅高于上年;涉农和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贷款增幅高于全部贷款增幅。(责任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区县人民政府、市金融办)

  (二)持续优化信贷结构。各金融机构立足自身特点,研究我市经济发展的现状与目标,把扩大信贷投放当做支持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首要任务,在信贷投放上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的原则,重点向优势产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薄弱领域倾斜。着力加大对生物制药等高新产业,火车站综合改造、凤凰山快速路等重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校安工程等社会民生事业,“三农”、中小微企业等弱势群体的贷款投放力度。特别是要全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采取金融创新方式,适度放宽小微企业贷款质押标准,积极探索利用专利知识权、股权、产权和无质押贷款方式,不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确保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增幅高于全部贷款增幅。(责任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三)健全完善信贷方式。各金融机构对成熟度高的优质项目,要进一步简化信贷程序,开通绿色通道,确保贷款及时发放到位;对成熟度较低的项目,要加强指导,帮助项目单位协调解决各类信贷问题,做实、做细信贷基础工作;对抵押有缺陷的项目,要通过金融创新、金融合作等有效途径,帮助项目单位寻找有效担保,促进信贷发放;对融资需求巨大的项目,通过银行组团的形式,力争满足融资需求。(责任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