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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西宁市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第七条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和筹备;收集、整理会议议题,报召集人审定;编发联席会议纪要;督促落实联席会议的决定事项,协调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共享信息;其他联席会议日常事务。

  第八条 联席会议联络员职责:根据会议要求列席联席会议,负责会议记录;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有关信息和数据,反映有关金融工作事宜;组织本单位贯彻落实联席会议的有关决策,并反馈落实情况;负责金融工作的宣传、信息收集、经验交流和专题调研活动;与其它成员单位进行联络。

第四章 权利、义务与程序

  第九条 联席会议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全市金融业运行状况;

  (二)就联席会议各项议题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三)向联席会议提出建议,并进行阐释;

  (四)提议召开临时联席会议。

  第十条 联席会议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如期参加会议,并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二)根据会议要求,向其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提供咨询和信息资料;

  (三)保守秘密,不得擅自对外透露会议有关的秘密信息。

  第十一条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突发事件,经联席会议小组组长决定,可随时召开。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西宁市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小组成员名单
  2.西宁市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小组联络员名单(略)

  附件1:
西宁市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韩建华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 组 长:荆海龙 人行西宁中心支行处长

  郭小明 青海银监局副局长

  梁世鹏 青海证监局副局长

  韩生玉 青海保监局副局长

  于洪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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