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评选二0一二年度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的通知
(庆人社技函〔2012〕82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市属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科:
为加强我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根据《大庆市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管理办法》(庆人社发〔2011〕101号)规定,现就做好2012年度市级学科带头人梯队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数量及要求
今年拟选拔18个市级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具体学科的设置、选拔条件、选拔程序、相关待遇等按《大庆市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管理办法》执行。
二、申报材料
1、个人或组织申请,包括申请理由。
2、单位报告。报告要含单位意见,选拔的程序、方法,在本单位公示结果,推荐的主要理由。
3、主管部门意见。
4、学科带头人和后备带头人主要成果、在研项目的佐证材料及发表的论文、论著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后退回)。
5、申报单位提供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全面情况的综合文字材料(限3000字以内)。要具体说明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的工作任务,梯队成员的构成,主要科研方向,在市内外的学术地位,近五年的主要科研、教学成果,实现的社会经济效益和开展产学研结合等情况。
6、《大庆市学科、专业带头人审批表》和《大庆市学科、专业后备带头人审批表》。
上述申报材料按A4规格上报,分两册进行装订,同时附电子版。第1册(1-5),首页为封面,次页为申报材料目录,然后将以上材料依顺序(含佐证材料复印件)7份。第2册(6),带头人、后备带头人审批表一式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