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79号)
《关于修改〈广州市查处冒充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实施办法〉的决定》已经2012年5月14日市政府第14届1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陈建华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州市查处冒充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实施办法》的决定
市政府第14届15次常务会议决定对《
广州市查处冒充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实施办法》作如下修改:
第十条 第(二)项“检查、封存或者暂扣……物品”修改为“检查、查封或者扣押……物品”;第四项“查阅、复印或者封存、收缴……等资料”修改为“查阅、复印或者查封、扣押……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