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州市处理专利纠纷办法》的决定(2012)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81号)
《关于修改〈广州市处理专利纠纷办法〉的决定》已经2012年5月14日市政府第14届1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陈建华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州市处理专利纠纷办法》的决定
市政府第14届15次常务会议决定对《
广州市处理专利纠纷办法
》作如下修改:
一、
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中“封存或者暂扣”修改为“查封或者扣押”。
二、
删除第十七条第二款“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委托市知识产权稽查队调查取证、勘验、封存或者暂扣与案件有关的货物、资料、账册、设备等物品。”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