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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同意南储仓储管理有限公司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铅指定交割仓库的批复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同意南储仓储管理有限公司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铅指定交割仓库的批复
(上期批复[2011]25号)


南储仓储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铅交割仓库的申请收悉。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考查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佛山市禅城区佛罗公路166号仓库成为我所铅指定交割仓库的申请,核定库容:铅3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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