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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同意广东储备物资管理局八三○处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铅指定交割仓库的批复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同意广东储备物资管理局八三○处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铅指定交割仓库的批复
(上期批复[2011]23号)
广东储备物资管理局八三○处:
你处报送的关于铅交割仓库的申请收悉。根据《
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经考查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处广州市萝岗区开发大道1330号仓库成为我所铅指定交割仓库的申请,核定库容:铅2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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