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同意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铅指定交割仓库的批复
(上期批复[2011]20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铅交割仓库的申请收悉。根据《
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考查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吴淞分公司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2069号仓库成为我所铅指定交割仓库存放点的申请,核定库容:铅1.5万吨;同意你公司南大路分公司上海市宝山区南大路137号、257号仓库成为我所铅指定交割仓库存放点的申请,核定库容:铅1.5万吨;同意你公司无锡物流中心无锡市城南路32-1号仓库成为我所铅指定交割仓库存放点的申请,核定库容:铅2万吨;同意你公司天津南仓分公司天津市北辰区顺义道仓库成为我所铅指定交割仓库存放点的申请,核定库容:铅2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