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警备区根据市指挥部的要求,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必要时协调驻军参加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
武警郑州市支队根据市指挥部的要求,负责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参与抢险救灾工作;配合公安部门维护当地社会秩序,保卫重要目标。市公安消防支队根据市指挥部的要求,负责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市供电公司负责受灾区域损毁供电设施的修复,确保灾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正常用电。
市各通讯公司负责组织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通信应急保障和损毁通信设施的抢通恢复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三)应急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及职责。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
职责:负责应急抢险工作的综合协调,保证抢险工作有序开展。
2.现场抢险组及职责。
牵头单位:郑州警备区,成员单位:市教育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城建委、交通委、水务局、环保局、工信委、旅游局、安监局、武警郑州市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
职责:负责突发地质灾害事件中伤员抢救、隐患消除、道路通行能力恢复和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破坏程度鉴定等工作。
3.医疗救援组及职责。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成员单位:市民政局、事发地参与应急救援的医疗卫生机构、市医疗救援组指派的医疗卫生机构。
职责:负责现场伤员的抢救和转送工作及相应信息记录,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和救援情况。
4.安全保卫组及职责。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成员单位:武警郑州市支队。
职责:负责设置地质灾害突发事件现场安全警戒线,疏散突发事件发生区域的人员;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事发现场周边地区道路交通秩序,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确保救援道路畅通。
5.后勤保障组及职责。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成员单位:市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委、商务局、气象局、联通公司、供电公司。
职责: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和应急车辆保障、救援人员组织、气象预报、通信保障、资金保障、善后处理等工作,建立突发事件处置现场与上级应急指挥部的通信联络。
6.调查监测组及职责。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成员单位:市交通委、水务局、工信委、环保局、安监局、地震局、郑州铁路局。
职责:负责对突发地质灾害原因进行调查和动态监测,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防止发生次生灾害,以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
7.专家咨询组及职责。由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采矿工程、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职责:按照市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突发地质灾害灾情和发展趋势,为决策提供抢险救灾咨询或建议,科学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县(市、区)政府可以参照市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