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各级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市政府组织协调全市特大型、大型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处置县(市、区)政府不能独立处置的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处置本地的中、小型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和能够独立处置的特大型、大型突发地质灾害事件,负责先期处置需要市政府组织协调处置的特大型、大型突发地质灾害事件。
二、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
(一)指挥机构市政府成立郑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二)指挥机构职责
1.市指挥部主要职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协调郑州警备区、武警郑州市支队等迅速组织指挥部队参加抢险救灾;指导县(市、区)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处理其他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2.市指挥部办公室及应急专家组主要职责。办
公室负责贯彻市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县(市、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市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的新闻发布;起草市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市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市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急专家组职责:分析灾害形成原因与判断灾害发展趋势,提交应急调查技术报告;为应急处置与救灾提供技术指导。
3.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供应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做好危及校舍安全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灾害发生时做好在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和疏散工作,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宣传教育。
市工信委负责组织、督促工业企业做好所辖生产生活区及周边危及企业自身安全和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协助灾区政府对遇险人员进行搜救,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对遇难人员遗体进行鉴定;协助灾区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迅速疏导交通,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