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下半年的考核和年终现场检查结合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一并进行。
六、考核的结果认定及运用
执法绩效考核结果按照分数依次划分为标兵单位(95分以上)、优秀单位(90-94分)、良好单位(80-89分)、合格单位(60-79分)、不合格单位(59分以下)五个等次。考核结果的具体运用按照郑办文〔2010〕71号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行政执法机构执法绩效考核是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依法行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针对行政执法机构的部分系统、行业、领域、区域违法现象比较普遍的情况,整治行政执法队伍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滥作为和不文明执法行为,所开展的一项重要内部考核和管理制度。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积极配合考核组做好考核工作。
(二)现场检查的时间安排和分组情况市政府将以明传电报的形式提前通知各参加考核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请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时传达到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1.郑州市2012年度行政执法机构执法绩效考核单位名单
2.郑州市2012年度行政执法机构执法绩效考核细则(略)
附件1:
郑州市2012年度行政执法机构执法绩效考核单位名单
一、法律、法规授权行政执法组织(12个)
市公安消防支队、市交警支队、市城区河道管理处、市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处、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机动车修配管理处、市知识产权局、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森林公安局、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市公路管理局、市交通路政管理支队
二、依法接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单位(26个)
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设安全监督站、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社会保险稽查大队、市环境监察支队、市机动车污染监察支队、市房地产监察队、市房产租赁市场管理处、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市旅游管理检查所、市市政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市文物稽查大队、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市煤炭监察执法大队、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监察队、市卫生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市农业执法大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市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市二七广场管理处、市节能监察中心、市水政监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