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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厉行节约若干规定的通知


  五、严控各类会议支出

  严格控制各类会议的数量、时间和规模,尽量采用电视电话或视频会议形式。市直各部门(单位)今年的会议数量原则上比去年减少10%,会议费在年初预算数基础上降幅不低于10%。

  六、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市内上下级单位之间公务接待,不得在定点接待场所或机关食堂、内部招待所以外安排食宿。简化公务接待形式,坚持轻车简从,精简陪同人员。公务接待经费支出情况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今年市直部门(单位)公务接待费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年决算数的80%。

  七、严控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按照《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1〕73号)、省财政厅《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粤财外〔2001〕122号)以及《关于调整中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费用开支标准的通知》(外专发〔2006〕172号)等规定,建立健全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核和出国任务审批联动制度,进一步压缩出访团组、人员数量和在国(境)外停留时间。计划外团组出国原则上不予核批。今年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各部门(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原则上不得超出近3年决算的平均数。

  八、严控楼堂馆所项目支出

  采取切实有力措施,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今年下半年一律停止审批行政事业单位新建和改扩建楼堂馆所项目,已批准的在建、维修、装修和改造项目,严格按预算和规定标准核拨资金,各部门(单位)不得擅自增加项目和提高建设标准。信息化建设应在现有基础上整合资源,严格控制新增信息化建设项目。

  九、严控办公经费支出

  推行双面用纸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公文印制数量。严格控制机关大额固定资产投入和处置,严禁购置高档办公用品。今年市直各部门(单位)水费、电费、差旅费和公务车燃油费用在年初预算数基础上降幅不低于5%。

  十、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强化工资管理

  严格执行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和审批制度。建立机构编制与财政的综合约束机制,财政部门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核拨经费和工资。各单位不得超预算发放工资福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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