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清远英德市“8.27”重大爆炸事故省政府调查组的复函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清远英德市“8.27”重大爆炸事故省政府调查组的复函
(粤办函〔2012〕572号)


省安全监管局:

  你局粤安监〔2012〕138号请示收悉。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省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清远英德市“8.27”重大爆炸事故省政府调查组(名单附后)。请抓紧对该事故进行调查,并按时向省人民政府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省府办公厅

2012年8月29日

  清远英德市“8.27”重大爆炸事故省政府调查组人员名单

  组 长:冯寿宗(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曾贤林(清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曹继东(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正处级纪检监察员)

  成 员:孙英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民爆物品监管处副处长)

  陈 磊(省公安厅治安局副处长)

  方合正(省公安厅刑侦局主任科员)

  陈述晓(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主任科员)

  吴日伟(省监察厅派驻省安全监管局监察室主任科员)

  潘 游(省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协调处处长)

  王 强(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一处处长)

  王海贵(省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协调处调研员)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