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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五)着力完善市场调控。商务、发展改革、农业、统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做好信息基础工作,健全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的农产品信息网络,及时发布蔬菜、水果、肉类、水产等鲜活农产品供求、质量、价格等信息,完善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加强大中城市鲜活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支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申报国家鲜活农产品价格、供求信息采集点,使之发展成鲜活农产品价格形成中心、信息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发挥引导生产和消费的作用。加强农产品市场应急调控,综合运用储备调节、区域调剂、进出口及加工贮藏等手段,确保主要鲜活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市场稳定。规划建设重要农产品储备库,进一步增强储备能力。加强对中央、地方两级储备肉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冬春蔬菜储备、调运制度。加强市场应急保供骨干企业队伍建设,完善应急投放网络,保障应急供给,防止价格大起大落。

  (六)加强质量全程监管。农业、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的管理,严禁生产、经营、使用禁用农(兽)药,加强产地环境监测,防止产地环境污染。强化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的鲜活农产品监督抽检,指导和督促其开展自律性检测。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检验检测设施建设,建立鲜活农产品经常性自检制度,实行抽检标准、程序、结果“三公开”,对不开展自律性检测的依法进行查处,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鲜活农产品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监督销毁。加快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完善落实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开展好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以农产品现代流通试点地区和承办企业为重点,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标准的宣传,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标识规范化、产品品牌化。

  (七)推广典型抓好试点。宣传推广河北惠友集团建立直采基地及自建蔬菜基地、开展农超对接的典型经验,加快推动产销一体化进程;学习借鉴石家庄、沧州、唐山市建设标准化菜市场的经验做法,推动各设区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深化石家庄、秦皇岛、承德市全国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完善流通设施,创新流通模式;在张家口市开展惠民蔬菜直销试点,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社区等建立惠民直销专区(柜),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在石家庄市开展惠民蔬菜零售店建设试点,由政府通过回购和新建方式,在社区建设改造惠民蔬菜零售店,建立生产基地--配送中心--惠民零售店的全封闭供应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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