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冀政办〔2012〕13号 2012年7月20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1〕59号)精神,加快推进全省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建立产销平稳、保障供应的长效机制,现就加强我省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围绕建立完善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以加强产销衔接为重点,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创新鲜活农产品流通模式,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优化流通链条和市场布局,进一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逐步实现农产品批发市场基础设施完善、功能完备;农产品零售网络全面覆盖、分布合理;农产品物流配送渠道通畅、运营高效,切实保障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到2015年,设区市生鲜农产品经超市销售的比重达到30%;超市农产品直采比例达到50%以上。果蔬、水产品、肉类等三类农产品冷链流通率分别达到20%、45%和70%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市场规划布局。加快推进全省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规划的制定与实施,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统筹规划,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的鲜活农产品流通网络。各市、县(市、区)政府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定并完善本地区鲜活农产品批发、零售网点设施发展规划。到2012年年底前,各设区市要制定出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等专项发展规划。规划发展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以搞活农产品流通为主导,合理梯次布局,依托交通枢纽、城镇化建设和城市群发展,打通农产品出省、出口通道,布局跨区域大型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在农产品主要产区和集散地,分层次抓好一批地方性、区域性、全国性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打造具有较强辐射功能的专业性批发市场,改造升级传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统筹发展农产品零售市场网络。适应城市发展、新农村建设需要,城市要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健全和配套建设标准化菜市场、直营直供平价菜店等零售网点,扩大大型综合超市生鲜农产品销售专区经营面积,打造5分钟到便利店、10分钟到菜市场、15分钟到大型超市的便民生活圈;农村要加快乡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彻底改变农村地区农贸市场的落后面貌。探索发展公益性市场网络。积极探索投资入股、产权回购回租、公建配套等多种公益性实现方式,加强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菜市场建设。支持国有控股企业投资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菜)市场。每个设区市每年建设和改造10个以上标准化菜市场,建立30个以上蔬菜直销网点(专区、专柜),每个县(市、区)都要提升改造1-2个高标准农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