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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2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2积极推进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推动石家庄、唐山、秦皇岛市的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着力突破城乡二元结构制约,积极探索“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路径,不断完善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政策体系。设立衡水市省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省农工办、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负责)

  3加快集体林权和国有林场改革。对全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进行验收,积极深化集体林权配套改革。推进林业合作组织和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设,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启动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支持发展林下经济。加快列入国家级试点的国有林场改革进度。(省林业厅牵头)

  4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1〕9号),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完善“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服务管理新模式,加快实现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实有人口全覆盖。(省公安厅牵头)

  (四)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实施“阳光审批”,大力削减行政审批事项,重点在投资领域、社会事业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领域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和完善政府预算公开制度。研究制定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分类目录。加大对收费事项的清理和整顿力度,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省监察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负责)

  2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调整事业单位结构布局、推进科学分类,上半年重点完成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形成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省编委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负责)

  3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扎实做好经济发达镇体制改革试点。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做好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有关工作。理顺曹妃甸新区、渤海新区为重点的各类新区(园区)行政管理体制。建立完善投资促进政策,进一步简化外资行政审批。建立健全外商投诉处理机制,依法保护中外投资者合法权益。(省编委办、省农工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监察厅、省商务厅等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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