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完善社会保障机制。推动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用在统筹地内的直接结算和先期支付工作,提高便利化水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12年实现全覆盖。在石家庄、廊坊、邯郸市开展保障性住房并轨运行试点,建立统筹建设、梯度保障、保租控售、统一管理的新型保障体系。加快建立高龄补贴制度和政府为困难老年人购买服务制度。进一步推行多院合一的公办养老机构建设,确保五保供养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并逐步提高供养水平。研究出台省级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制度。(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负责)
4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继续抓好国家教育改革试点。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制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稳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加快农村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建设具有鲜明行业特点的特色职业学校。着力推进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推进高校学分制改革。(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负责)
5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加快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抓好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组建河北演艺集团,做好河北影视集团等单位改制的后续工作。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省文化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新闻出版局等部门负责)
6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探索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完善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深入开展企业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开展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工作,开展以股权质押、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质押为主要内容的科技金融创新。完善激励政策,建立技术改造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和机制。(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金融办、省财政厅等部门负责)
(三)围绕提高农民收入、保障农民权益,深化农村体制改革。
1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稳步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2012年完成全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研究制定《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每个设区市选择1至2个县(市)先行试点。在试点县(市)启动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试点。支持各地探索农村产权流转的新路径、新办法,逐步建立流转市场体系,加快实现农村资源可抵押、可流转、可置换、可交易。(省农工办、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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