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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甘肃省司法厅、甘肃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要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和基本特征,认真学习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深入学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依法管理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的能力。

  3.要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通过学习以宪法为统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知识,进一步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贯穿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事业的管理中。

  4.要深入学习与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熟练运用法律处理事务,解决问题;及时学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断更新法律知识,更好地适应依法管理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的需要;深入学习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5.要深入推进法治实践。坚持法律知识学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自觉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各项工作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方式方法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创新方式方法,不断完善学法用法制度,保障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际效果。

  1.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要把法律知识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中心组每年学法不少于2次,党政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心组每年学法时间应安排更多一些。同时,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确定学习内容,制定学习计划,坚持自主学习,提高学习效果,领导干部年度法律知识学习时间不少于8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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